日前,省领导对《推进长三角区域海洋渔业垃圾污染治理法治化的几点建议》要报做出肯定性批示。该要报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指导,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要求,对长三角海洋渔业垃圾污染治理法治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促进长三角区域海洋渔业垃圾污染治理协同立法、实现长三角区域海洋渔业垃圾污染治理协同执法、打通长三角区域海洋渔业垃圾污染治理协同司法渠道、构筑长三角区域海洋渔业垃圾污染治理协同守法联盟等建议。
上一条:王湖滨副院长和李春林博士撰写的研究成果获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肯定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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